何謂正史?正史的編撰體例為何?中國傳統史學中有哪些史書被認定為正史?
歷史是中國文化中特別重視的一項文明活動。自周朝以來,就有史官負責記錄各國的注釋,這體現了中華民族對歷史的重視精神。以下將討論正史的定義、編撰體例,以及被認定為正史的史書。
「正史」一詞起源於《隋書·經籍志》,最初用來指代正式編撰的史書,選擇可信的史料編入史部。正史的編撰體例首創於司馬遷的《史記》,他開創了紀傳體的先河。紀傳體是一種以人物傳記為主的編撰方式,記錄了自黃帝至清末的歷史,其中包括二十五部被認定為正史的史書。《史記》的編撰體例分為五個部分:本紀、表、書、世家和列傳。具體如下:
本紀:記錄帝王的事跡;
表:羅列年代與爵位;
書:記述政治制度;
世家:記載諸侯的事蹟;
列傳:記述公卿大夫以及社會各階層人物的傳記。
此外,《史記》還有太史公的評論作為篇末的結論。後來,班固的《漢書》繼承並發展了《史記》的體例,分為紀、表、志、傳,但去除了世家,稱為「四體」。
而中國傳統史學中,被認定為正史的共有二十五史,具體包括:
史記、漢書、後漢書、三國志、晉書、宋書、南齊書、北齊書、梁書、陳書、魏書、周書、隋書、南史、北史、舊唐書、新唐書、舊五代史、宋史、遼史、金史、元史、新元史、明史,以及清史稿。
綜上所述,正史是以紀傳體為主的史書,記載了從古至清末的中國歷史。正史的編撰起源於司馬遷的《史記》,並經歷代發展形成了完整的編撰體例,包括本紀、表、書、世家和列傳等部分。至清末,二十五史被認定為正史,成為中國歷史記錄的重要文獻,承載了豐富的歷史信息和文化價值。